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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方案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淄川规划管理办公室 2275815

  编制单位: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电话)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

  岭子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78平方公里。

  到规划期末,将岭子镇打造成为淄博市重要的新型耐火材料产业基地之一、淄川区生态乡村发展建设示范镇。

  淄博市耐火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基地;淄川区西部以耐火建材生产为主导的工业型中心城镇和生态乡村旅游服务节点城镇。

  ① 规划至2020年(近期),镇域人口3.76万人;镇区人口2.11万人;

  ② 规划至2035年(远期),镇域人口4.99万人;镇区人口3.49万人。

  ① 规划至2020年(近期)镇区建设用地314.0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48.84㎡。

  ② 规划至2035年(远期)镇区建设用地360.7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3.38㎡。

  规划镇村形成“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基层村”的镇村体系结构。

  城镇:即岭子镇镇区,全镇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主要人口集聚区,远期人口规模为4.99万人。

  新型农村社区:确定2个农村社区,即两个集中居住型的新型农村社区,分别为赵家楼社区和河洼社区。

  基层村:除纳入镇区、农村社区的村庄外,其余村庄均保留在原址进行保留整治。

  规划主干路网系统格局:“四横四纵”。

  四横,即胶王路、康泰路、西迎路-博岭路、山水路;

  四纵,即北环路、泉王路、宝山路、东泰路。

  规划主干路网系统格局:“三横两纵”。

  三横,即连城路、宝山路、山水路;

  次干路和支路:次干路和支路网结合现状连接主干路,形成较为完善的路网系统。

  园区总体发展目标:以新型耐火材料及新材料制造为主体,工程服务、技术研发、电子商贸、仓储物流、检验检测等配套产业协调发展的创新示范园,淄博新型耐火材料产业核心区,努力打造全国知名生产基地。

  充分利用岭子镇的山水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优势,瞄准周边地区的游客市场,深入挖掘岭子镇的特色文化,将山水自然生态资源与民族民俗文化资源紧密结合,突出地方特色。

  本次岭子镇生态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目标是建成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资源独特、服务一流,集山居观光、休闲度假、康体疗养等服务特色于一体的山水旅游目的地,打造成为淄川区及周边地区的“后花园”。

  严格标准化管理,扩大产业链条,做精、做细、做强特色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成立富硒农业产业协会;努力探索新型的生产模式,积极采取合作社、协会、公司、基地联合运作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树立品牌形象,实现品牌保护。

  镇区布局结构概括为“一带、两轴、三心、三组团”。

  “一带”:沿泉王路的城镇功能集聚发展带。承载镇区公共服务功能,支撑两个生活片区的组团式发展;

  “两轴”:以泉王路为依托的公共服务轴、以山水路为依托的产城融合轴,共同承担职住功能组团的公共服务功能。

  “三心”:博岭路两侧公共服务设施组成的生活片区西部综合服务中心、镇政府周边由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构成的生活片区东部综合服务中心,以及耐火材料产业园区六进士路与宝山路相交处由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构成的产业片区服务中心;

  “三组团”:部生活功能组团、东部生活功能组团、西部生产功能组团。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0.9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7.98%。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51.7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33%。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4.1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15%。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14.9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4.13%。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10.5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91%。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6.4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79%。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1.3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14%。

  规划集贸市场用地4.3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21%。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面积144.6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0.10%。新建工业用地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禁止设置三类工业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面积1.4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40%。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9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5.22%。

  规划工程设施用地面积7.0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95%。

  规划绿地用地面积57.3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5.90%。

  岭子现状水源地位于岭子镇的磁村~岭子富水地段,规划保留该处的水源地。

  规划在镇区东部设置一处水厂,近期供水保证率96%,远期为100%。

  规划设置两处污水处理站。一处位于镇区生活片区为岭子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16000m/日,规划控制用地面积8800㎡;一处位于工业片区,宝山路与沈润路交叉口,用地面积0.32公顷。雨水管道沿主要道路布置,镇区东部区域就近排入范阳河,工业园区内就近排入工业园区内的河流。

  镇域内保留三处变电站,220KV冲山变、110KV王村变、110KV青云变。镇区东部规划新建一处110KV变电站为镇区供电。

  规划岭子镇达到“光缆到楼、电缆入户”的通信目标,规划在禅修路南端设置一处电信所,用地面积0.42公顷。

  镇区生活片区与产业园区电信线路联网,分区之间电线线路沿山水路敷设,主光缆沿泉王路由由淄川区接入。

  规划镇区远期(2035年)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规划在镇区规划区北环路建设一处燃气供热锅炉房,占地面积0.37公顷,为城镇居民供热。耐火材料园区结合耐火材料企业生产工艺设置一处区域锅炉房,为工业园区供热。

  规划在镇区设置燃气调压站1处,占地面积0.30公顷,在耐火材料产业园区生产路北首清洁能源储备站,为城镇生产生活供应天然气。在宝山路与沈润路交叉口西南规划一处燃气设施用地,占地面积1.15公顷。

  规划在镇区设置两处二级普通消防站。一处位于工业园区,用地面积0.55公顷;一处位于镇区生活区内,用地面积0.44公顷。

  依据国标《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远期规划的人口规模,规划确定岭子镇防洪标准按洪水重现期20年一遇设防,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设防。

  范阳河防洪标准按洪水重现期30年一遇设防,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设防。

  岭子镇城镇各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按7度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城镇主干道系统是城镇避震疏散及物资调配主要通道,两旁建筑物后退红线控制,高层建筑不得小于15米。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规划要求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现有地下空间进行加固改造,同时新建项目的人防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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