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7]66号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7]66号
发布日期:2017-12-11 10:27:52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交
易方式公开出让3GB00040[淄博市2017(增量)-张005]号等五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淄博市2017(增量)-张005]
淄博新区北京路以西、新村西路以南、和平路以北
淄博市2017(增量)-张006]
淄博新区北京路以西、新村西路以南、和平路以北
淄博市2017(增量)-临017]
临淄区凤凰镇凤凰山路以西、宏达路以南
淄博市2016(增量)-开009]
淄博高新区汇盈北路以南、宝山路以东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修订版)中的允许类项目
淄博市2015(增量)-开036]
淄博高新区裕民路以北、赵庄路以东
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一)淄博市2017(增量)-张005、006号两宗地块,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增量)出让方案相关内容调整和补充审批表
》的有关调整和补充事项内容:关于竞买人资格问题。该宗地为西北村预留地,根据张店区政府要求,竞买人须按照已经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的张政发(2016)83号文《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马尚镇马尚西北村预留地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的要求,为原用地者搞好旧村改造建设,旧村改造实施方案须经区政府审查认可。
(二)3GB00040[淄博市2017(增量)-张005]号宗地:本宗地为淄博新区预留地,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3GB00042[淄博市2017(增量)-张006]号宗地:1、本宗地为淄博新区预留地,按有关政策执行。2、宗地内有多条用电线路通过和多根电线杆,根据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张店分局《关于A-2017-05号宗地情况的说明》和原权利人的《保******》有关要求执行。
淄博市2015(增量)-开036]号宗地上有少量土堆和建筑垃圾,竞得人需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认证,按照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预付款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挂牌交易,即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28日登录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时间及保证金、预付款交纳时间和交纳银行
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8日0时至2017年12月28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预付款。交纳保证金、预付款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16时30分。
淄博市2017(增量)-张005号
汇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淄博市2017(增量)-张006号
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年12月29日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淄博市2017(增量)-张005号宗地:2018年1月8日8时00分;
淄博市2017(增量)-张006号宗地:2018年1月8日9时00分;
淄博市2017(增量)-临017号宗地:2018年1月8日10时00分;
淄博市2016(增量)-开009号宗地:2018年1月8日11时00分
淄博市2015(增量)-开036号宗地:2018年1月8日12时00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须知》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淄博市2017(增量)-临017号、淄博市2016(增量)-开009号、淄博市2015(增量)-开036号
按照鲁政办发 [2007]23号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有关报批手续后30日内全部付清。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对宗地另行处置。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预付款及其利息,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蕞后更改为准。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委托的承办机构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咨询。
出让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联系人:曹岳王永明 刘辉 王光付 联系电线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CA数字******的通告
受理机构: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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