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财监守自盗 加油站蓄意放火欲盖弥彰
[提要]利用工作便利,盗窃自己所在加油站物品贩卖,并放火试图烧毁加油站仓库掩盖事实,所幸火势被及时扑灭没有酿成大祸。
大众网淄博7月24日讯(见习记者孙剑)利用工作便利,盗窃自己所在加油站物品贩卖,并放火试图烧毁加油站仓库掩盖事实,所幸火势被及时扑灭没有酿成大祸。近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刑侦大队了解到,办案民警紧紧围绕案发现场,充分运用刑事技术还原事实真相,蕞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王某抓获。
今年6月28日凌晨4时55分许,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接到报警,中石化淄博第44加油站员工王某梅发现该站东侧仓库门窗有大量浓烟冒出,在拨打119火警电话的同时,立即与其他两位员工一同砸开仓库门,用灭火器将火扑灭,由于现场处置及时未引发严重后果。
接警后,周村公安分局副局长董跃文、刑侦大队长王恩永头部时间带领刑侦大队侦技人员、南郊派出所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经初步清点发现有几十条煊赫门牌、南京牌、苏烟等香烟及啤酒、方便面等物品被烧毁,现场引燃物为带油料的毛巾和棉纱,并在仓库南墙外麦田中发现脚印数枚。
通过调取加油站的监控录像发现,28日凌晨3时46分许,一平头瘦高男子携带一袋物品从加油站东侧进入卫生间短暂逗留后,沿仓库西墙南行,后在录像中消失。4时55分许,仓库开始冒烟。正在给一辆农用三轮车加油的王某梅发现了火情,并同其他员工一起及时将火势扑灭。通过综合分析,系人为蓄意纵火。幸亏灭火及时,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因此周村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力争全力迅速破案,抓获真凶,及时消除影响。
专案组侦查人员对报警人、仓库管理员、加油站站长等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当侦查员询问到仓库管理员李某及其单位领导时,均反映仓库里面62条九五至尊香烟、19条硬中华香烟及40余条软中华香烟等已经被尽数烧毁,损失价值高达13万余元。
但让侦查员感到可疑的是,通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发现由于扑救及时,现场燃烧并不充分,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燃烧残留物,并没有发现李某所述九五至尊香烟燃烧的残留物,实际损失价值有明显被夸大的嫌疑。据此分析仓库管理员李某有合伙作案侵占公家财产、或者趁火打劫的嫌疑,遂决定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询问。询问中,侦查员发现李某手机内一条发给别人的短信,内容是:“再不还钱,家里就出事了”。侦查员凭借职业敏锐性,判断此案与李某必有关联。据此,侦查员适时制定审讯策略、利用审讯技巧继续询问李某,在强大的攻势下,李某终于低头认罪。
经审讯,李某供认自己曾利用工作便利,通过朋友王某购买“一卡通”打折卡,为加油卡充值,给顾客加油时从中赚取差价。时间一久,王某便以刷信用卡买“一卡通”为由,让李某为其提供信用卡使用,王某先后从李某提供的信用卡里透支现金20余万元。到了信用卡还款日期王某透支的钱已无力偿还,为了添补这个漏洞,李某便伙同王某将仓库的香烟偷偷运出打算卖掉用于还信用卡欠的钱,快到了月底加油站平账的日子,李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便指使王某到其工作的加油站仓库实施放火,造成香烟全部被烧毁的假象。
28日凌晨,王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易燃物打出租车到了位于309国道和205国道路口西北角的中石化加油站,将易燃物点燃后扔入仓库,见仓库冒出火光后打车离开现场。
6月28日,刑侦大队侦查员将涉嫌放火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刑拘。7月2日,通过架网守候,在张店区凯瑞安园小区内将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得知,李某某今年27岁,周村人,王某29岁,为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人。王某对持机油、酒精等物品到加油站仓库放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偷运走的香烟部分已被追回,蕞大限度的挽回了加油站损失,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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