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全面放开租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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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山东淄博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政策解读。
解读文件指出,淄博全面放开租房落户。租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可申请落户,放宽至凡在城镇区域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个人住房的居民,均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其中,租赁个人住房的,需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经房屋产权人同意且该房屋无户口登记,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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