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地下储藏室出租隐患多 违规出租要罚款监管是难题
10月26日,市民丁女士登录一租房网站,想在张店区租房住,她发现,不少地下储藏室也贴上了“出租”的标签,但是这些狭小潮湿的空间可以住人吗?记者了解到,《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禁止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但是实际生活中,却有很多人因为其便宜而租住地下储藏室。
10月26日,记者登录某租房网站,看到有出租地下储藏室的房源信息,租赁价格在一个月100元到350元不等,房源信息中多数写着可以当仓库也可以住人。记者随即挑选了一处,按照网站上公布的电话打过去,对方表示房子已经租出去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租赁一套50平米左右的房子,如果在张店区柳泉路附近,每月房租约为1000元左右,如果装修稍微精致一点,家电齐全,大多在每月1500元左右。而一般选择租地下储藏室的人,多是经济条件不好的市民,也有一小部分是在夜市摆摊的,晚上可以就近把货物放在地下储藏室,如果时间很晚了,就在地下储藏室住。
10月26日,记者以租房为名联系了一名出租地下储藏室的市民。来到张店区华光路一小区,房东领着记者进入一单元门,从一楼通往该地下储藏室的通道并没有灯,黑乎乎的,房东摸索了半天才把地下储藏室门打开。“我家在这座楼上有两套房子,有两套地下储藏室,我们把两套地下储藏室改成了一套。”记者注意到,这套地下储藏室由三间房组成,是房东自己改造的。地面铺有瓷砖,像其他半地上半地下的地下储藏室那样,只有一间屋子内有一个小窗户,其他两间屋子见不到一点光,走进去就会闻到一股潮湿的味道。狭小的房间内拉扯了四五根电线,因为电线没有固定在墙上,“裸露”的电线就悬在半空中,记者身高165厘米,电线的高度几乎与记者齐平。当记者问“连水都没有怎么住人”时,房东表示,只要看好房子,立马从楼上顺水管,保证有水用。当问及地下储藏室能否住人时,房东疑惑地反问记者:“这有什么不可以?这是我的房子,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随后,记者来到张店区西五路的一小区,一名想出租地下储藏室的市民也是表示,地下储藏室既可以当仓库又可以住人,如有需要他会负责从楼上顺水管。
那么地下储藏室到底可不可以出租供人居住呢?记者咨询了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有规定进行约束的,就要按规定来,而2011年实行的《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即使租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出租地下储藏室的行为也是不合理、不受保护的。
记者发现,《淄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还规定,出租人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但记者调查发现,针对目前地下储藏室出租的情况,相关部门难以掌握其出租用途,也就难以进行有效监管。而淄博市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提到,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人向他们投诉有关租住地下储藏室产生问题和纠纷的事情。记者 马冠群 报道
2011年11月22日,北京朝阳区三间房地区珠江绿洲小区,一高层居民楼地下室着火,事发时,多数租户都已上班,只有部分租户在家,的房间也没人在。由于风大,从地下室蹿起的浓烟直灌高层。事发后,管理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及时将6名被困人员救出。
2004年8月20日凌晨,北京方庄芳古园一区17号楼3单元的地下室突然,将住在里面的一家政公司21名女工困在滚滚浓烟中。方庄消防中队和右安门消防中队10分钟内化解危机,将21名女工全部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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