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淄博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淄博多个村庄被征地!补偿标准公布

admin9个月前 (09-28)淄博产业信息70

  淄博多个村庄被征地!补偿标准公布

  地块一:位于东至临淄区齐陵街道前丁村、后丁村,西至凤凰镇王桥村,总面积87. 0053公顷,涉及凤凰镇北罗村、东申村、梁家村、卢家营村、王桥村、西老村、西申村、朱家屯村;齐都镇安合村、东门村、刘家村、龙贯村、南关村、南马坊村、南门村、谭家村、西关南村、西门村、小王村、小徐村、尹家村、赵王村;稷下街道耿王村、孙娄东村、孙娄西村、西安村、郑王村;齐陵街道东刘家村、后丁村、后李村、胡家村、刘营、前丁村、前李村、薛家村土地。

  其中:凤凰镇北罗村土地3. 9302公顷,包括农用地3. 2559公顷(水浇地0. 2176公顷、果园0. 0359 公顷、有林地2, 9035公顷、农村道路0. 0766公顷、设施农用地0. 0223公顷),建设用地0. 6743 公顷(农村宅基地0.0109公顷、公路用地0. 6634公顷);东申村土地0. 2423公顷,包括农用地0. 0075公顷(水浇地0. 0004公顷、农村道路0. 0070公顷、设施农用地0. 0001公顷),建设用地0. 2348公顷(农村宅基地0. 0323公顷、公路用地0. 2025公顷);梁家村土地0. 0298公顷, 农用地0. 0298公顷(水浇地0. 0298公顷);卢家营村土地0. 8703公顷,农用地0. 8703公顷(水浇地0. 0312公顷、有林地0. 8314公顷、农村道路0. 0028公顷、设施农用地0. 0049公顷);王桥村土地0. 6728公顷,包括农用地0. 6058公顷(有林地0. 6058公顷),建设用地0. 0670公顷

  (公路用地0. 0670公顷);西老村土地0. 0176公顷,农用地0. 0176公顷(水浇地0. 0165公顷、 有林地0. 0007公顷、农村道路0. 0004公顷);西申村土地2. 9360公顷,包括农用地2. 8729公顷(水浇地0. 0228公顷、有林地2. 8364公顷、农村道路0.0137公顷),建设用地0. 0631公顷(农村宅基地0. 0397公顷、公路用地0. 0234公顷);朱家屯村土地3. 0646公顷,农用地3. 0646公顷(水浇地0.2129公顷、果园0. 7130公顷、有林地1. 9044公顷、农村道路0. 2220公顷、 设施农用地0. 0118公顷、坑塘水面0. 0005公顷);齐都镇安合村土地2. 5275公顷,农用地2. 5275 公顷(水浇地0. 8987公顷、有林地1. 1054公顷、农村道路0. 5228公顷、设施农用地0. 0006 公顷);东门村土地0. 5355公顷,农用地0. 5355公顷(水浇地0. 0080公顷、有林地0.5160公顷、农村道路0.0115公顷);刘家村土地0. 1801公顷,农用地0. 1801公顷(有林地0. 1580公顷、农村道路0. 0221公顷);龙贯村土地0. 0336公顷,农用地0. 0336公顷(水浇地0. 0055公顷、有林地0. 0028公顷、农村道路0. 0253公顷);南关村土地1. 3138公顷,包括农用地1. 3122 公顷(水浇地0. 1845公顷、有林地0. 9763公顷、农村道路0. 1514公顷),建设用地0. 0016公 顷(工业用地0. 0016公顷);南马坊村土地0. 1064公顷,农用地0. 1064公顷(水浇地0. 0051 公顷、有林地0, 0990公顷、农村道路0. 0023公顷);南门村土地1. 1624公顷,包括农用地1. 1603 公顷(水浇地0. 2519公顷、有林地0. 8406公顷、农村道路0. 0678公顷),建设用地0. 0021公 顷(工业用地0. 0021公顷);谭家村土地15.7164公顷,包括农用地14. 1743公顷(水浇地5. 3102公顷、果园0. 0807公顷、有林地7. 8822公顷、其他林地0. 1130公顷、农村道路0. 7882公顷), 建设用地1. 5421公顷(农村宅基地1. 5367公顷、公路用地0. 0054公顷);西关南村土地3. 2413 公顷,包括农用地3. 1936公顷(水浇地0.9185公顷、果园0. 1155公顷、有林地1. 9635公顷、 农村道路0. 1961公顷),建设用地0. 0477公顷(工业用地0. 0477公顷);西门村土地1. 9934 公顷,包括农用地1. 9759公顷(水浇地1. 4438公顷、有林地0. 3045公顷、农村道路0. 2276 公顷),建设用地0.0175公顷(工业用地0. 0175公顷);小王村土地0. 0462公顷,农用地0. 0462 公顷(有林地0, 0378公顷、农村道路0. 0084公顷);小徐村土地0. 5698公顷,农用地0. 5698 公顷(水浇地0.0159公顷、有林地0. 4857公顷、农村道路0. 0598公顷、设施农用地0. 0084 公顷);尹家村土地0. 3469公顷,农用地0. 3469公顷(水浇地0. 1542公顷、有林地0, 1051公顷、农村道路0. 0876公顷);赵王村土地2. 8487公顷,包括农用地2. 6481公顷(水浇地1. 6732 公顷、有林地0. 7689公顷、农村道路0. 1659公顷、设施农用地0. 0401公顷),未利用地0. 2006公顷(其他草地0. 1907公顷、内陆滩涂0. 0099公顷);齐陵街道东刘家村土地0. 6444公顷, 农用地0. 6444公顷(水浇地0. 0322公顷、有林地0. 4893公顷、农村道路0. 1229公顷);后丁村土地1. 3767公顷,包括农用地1.1008公顷(水浇地0. 5516公顷、有林地0. 5492公顷),建设用地0. 2759公顷(公路用地0. 2759公顷);后李村土地13.3153公顷,包括农用地12. 5245 公顷(水浇地11.3102公顷、果园0. 2327公顷、农村道路0.6157公顷、设施农用地0. 3659公顷),建设用地0. 7815公顷(农村宅基地0. 4207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 1777公顷、公路用地0. 1831公顷),未利用地0. 0093公顷(内陆滩涂0. 0093公顷);胡家村土地1. 9633公顷, 包括农用地1.6188公顷(水浇地1.2710公顷、有林地0. 2793公顷、农村道路0. 0677公顷、 设施农用地0. 0008公顷),建设用地0. 3445公顷(农村宅基地0. 0258公顷、公路用地0.3187 公顷);刘营村土地2. 6054公顷,包括农用地2. 2009公顷(水浇地0. 8504公顷、有林地1. 1115 公顷、农村道路0. 2390公顷),建设用地0. 4045公顷(农村宅基地0. 0389公顷、公路用地0. 3656 公顷);前丁村土地1. 7039公顷,包括农用地1. 5928公顷(水浇地0. 2909公顷、有林地1. 2519 公顷、农村道路0. 0500公顷),建设用地0. 1111公顷(公路用地0. 1111公顷);前李村土地0. 0967 公顷,农用地0. 0967公顷(有林地0. 0716公顷、农村道路0. 0251公顷);薛家村土地16.1141公顷,包括农用地15. 8093公顷(水浇地13. 3067公顷、有林地1. 9284公顷、农村道路0. 4343 公顷、沟渠0. 0407公顷、设施农用地0. 0992公顷),建设用地0. 3048公顷(农村宅基地0. 3048 公顷);稷下街道耿王村土地2. 6828公顷,包括农用地2.6173公顷(水浇地0. 0408公顷、设 施农用地0. 0010公顷、有林地2. 1858公顷、农村道路0. 3897公顷),建设用地0. 0655公顷(殡 葬用地0. 0655公顷);孙娄东村土地1.6190公顷,农用地1.6190公顷(水浇地0. 1447公顷、 其他林地0. 1306公顷、有林地1.2142公顷、农村道路0. 1295公顷);孙娄西村土地1.9918公 顷,包括农用地1. 7462公顷(水浇地0. 1484公顷、果园0.5104公顷、其他林地0. 3958公顷、 有林地0. 5662公顷、农村道路0. 1254公顷),未利用地0. 2456公顷(其他草地0. 2456公顷); 西安村土地0. 0841公顷,农用地0. 0841公顷(水浇地0. 0356公顷、农村道路0. 0485公顷);郑王村土地0. 4222公顷,农用地0. 4222公顷(水浇地0. 0251公顷、果园0. 1526公顷、有林地0. 1979公顷、农村道路0. 046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其中:东刘家村土地0. 3410公顷, 包括农用地0. 2023公顷(有林地0, 2023公顷),建设用地0. 1387公顷(公路用地0. 1387公顷); 后李村土地4. 3418公顷,包括农用地4. 2657公顷(水浇地3. 9439公顷、果园0. 1662公顷、农村道路0. 1556公顷),建设用地0. 0761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 0235公顷、公路用地0. 0526 公顷);刘营村土地0. 1640公顷,包括农用地0. 0442公顷(有林地0, 0442公顷),建设用地0. 1198 公顷(公路用地0. 1198公顷);前李村土地0. 2142公顷,包括农用地0. 2120公顷(有林地0. 2026 公顷、农村道路0. 0094公顷),建设用地0. 0022公顷(公路用地0. 0022公顷);薛家村土地1. 1956 公顷,包括农用地0. 6266公顷(水浇地0. 3790公顷、有林地0. 2380公顷、农村道路0. 0096公顷),建设用地0. 5690公顷(农村宅基地0. 5658公顷、公路用地0. 003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凤凰镇北罗村、东申村、梁家村、卢家营村、王桥村、西老村、西申村、 朱家屯村;齐都镇安合村、东门村、刘家村、龙贯村、南关村、南马坊村、南门村、谭家村、 西关南村、西门村、小王村、小徐村、尹家村、赵王村;稷下街道耿王村、孙娄东村、孙娄西村、西安村、郑王村;齐陵街道东刘家村、后丁村、后李村、胡家村、刘营、前丁村、前李村、 薛家村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III级区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会同临淄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3日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査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60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会同临淄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 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岀之日起60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齐陵街道淄河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临淄区财政局、临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临淄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淄河村土地位于东郡璟园生活区以南、临淄大道以北、齐陵农村商业银行以东、齐陵供电所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2. 3955亩,其中:建设用地2. 3955亩(城镇住宅用地0.459亩、批发零售用地1.9365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4号)公布的淄博市临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I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 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7.9663 万。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淄河村协商,对拟征收土地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7.9663万元

  由临淄区财政局拨付到淄河村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临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

  社会保障补贴费3. 5933万元

  ,由临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临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齐陵街道办、淄河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曹东营、吴云国;联系电线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凤凰镇西陈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临淄区财政局、临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临淄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西陈家村土地位于张皇路以南、宏达路以北、兴边路以东、乌河河道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6.894亩,其中:建设用地6. 894亩(农村宅基地6. 894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临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 354 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本次征地地块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二、社会保障安置:临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0. 341万元,由临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临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凤凰镇政府、西陈家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工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淄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曹东营、吴云国;联系电线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齐都镇阚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临淄区财政局、临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 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临淄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阚家村土地位于临淄区齐岳路以南、齐富路以北、齐都路以东、旅游东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16. 374亩,其中:农用地16. 374亩(水浇地16. 206亩、农村道路0. 168亩)。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4号)公布的淄博市临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22.805 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 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共计2. 4309万元。

  二、社会保障安置:临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4. 561万元,由临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临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齐都镇政府、阚家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好消息!国家发放,淄博这部分人可以领补助金啦!

  蕞新公布!淄博实验中学、淄博中学、五中都上榜了!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葛毅明微信号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中润资源拟重大资产置换标的增值率86倍被问询合理性

中润资源拟重大资产置换标的增值率86倍被问询合理性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7号)。   3月29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润资源”,000506.SZ)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中润资源拟以其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出租)(玖玖)经开区南定镇鲁山大道郭辛村工业园独院厂房出租

出租)(玖玖)经开区南定镇鲁山大道郭辛村工业园独院厂房出租

  厂房地址:张店经开区南定镇紧邻鲁山大道及淄河大道,郭辛村西首工业园   优势分析:交通便利,方便快捷,方便大车出入,有水,有三相电,可办环评   详情:本厂房院子已硬化,现有两个新建钢结构车间:一个650平高7米,另一个750平高6米,有6间办公室,使用方便,适合各种加工生产或仓储,可整体组或分组。   有诚意租用的朋友电话联系...

千年陶村——福山古文化村落

千年陶村——福山古文化村落

  福山,又名“刮大碗”、“疙瘩湾”;清康熙九年(1670)《颜神镇志》载为“疙疸湾”。乾隆十八年(1753)《博山县志》载名为福山。唐朝时期就产煤炭,现保存有福山走马岭,田家地、周家地5处煤丼遗址。并有丰富的陶土资源,有燃煤制陶就地取材之利。福山窑业生产,据《淄博陶瓷发展史料》考察记载“……北宋早期(公元907年――963年)……坡地,西河,圪垯湾(今福山)等地相继设窑场”。受淄川坡...

孙村片区出让323亩居住用地打造低密度住宅

孙村片区出让323亩居住用地打造低密度住宅

  孙村片区出让323亩居住用地打造低密度住宅   2018年01月12日来源:齐鲁晚报   1月3日,济南国土局挂牌出让孙村片区4宗居住用地,共计323亩。此次出让的4宗土地为捆绑出让,都位于孙村片区中烟南侧,科创路以南、科新路以北、春暄路以东,从土地位置上看,依山傍水。地块往东是百联奥特莱斯和彩虹湖。   根据规划要求,这四个地...

成功出租、出售

成功出租、出售

  山东济南槐荫区刘长山农家院出租   山东济南市中区刘长山路新建厂房出租   山东济南天桥区济齐路办公楼出租   山东济南十路临港南区厂房、写字楼出租   成功出租厂房1500平米,写字楼4000平米   山东济南天桥区蓝翔中路仓库出租   山东济南槐荫区经十西路附近库房出租...

普惠金融服务“接地气”平安普惠为淄博烧烤“添柴加薪”

普惠金融服务“接地气”平安普惠为淄博烧烤“添柴加薪”

  中新经纬4月27日电 凭借“烤炉+小饼+蘸料”的灵魂“三件套”,淄博烧烤火爆出圈,“五一”小长假住宿预订量较2019年上涨800%。当地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正全力以赴以满足需求。不少金融服务机构贴近市场、快速反应,主动为当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特色普惠金融服务,为烧烤之都添火加碳。   普惠金融服务“接地气” 淄博小饼持续飘香   淄博烧烤...

蕞新批复!淄博37个村、社区土地被征收有你家吗

蕞新批复!淄博37个村、社区土地被征收有你家吗

  蕞新批复!淄博37个村、社区土地被征收,有你家吗   5日,记者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一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张店区、高新区、周村区、桓台县37个村庄、社区的土地将被征。   张店区:房镇镇大张村、于营村、积家村,傅家镇孙家村,南定镇白家村、马庄村、翟家村,湖田街道上湖村,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济南市等11市2017年度...

淄博4区县多个村土地要被征收!还有一村拆迁补偿公示!

淄博4区县多个村土地要被征收!还有一村拆迁补偿公示!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淄博4区县多个村土地要被征收!还有一村拆迁补偿公示!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发布蕞新批复,同意项目征用周村区北郊镇孙家寨村、文昌湖商家镇东商村、红星村、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西沙沟、高青县刘春村、前胡村、 骆家村等7个村的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