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宝山街道郭家村、杨楼村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撤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宝山街道
你区《关于撤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宝山街道郭家村、杨楼村项目区实施的请示》(淄高新管字〔2023〕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宝山街道郭家村、杨楼村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淄政字〔2019〕6号)批准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宝山街道郭家村、杨楼村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及有关延期实施的决定。撤销郭家村拆旧区面积11.8848公顷、安置区面积2.6258公顷,安置区占用农用地0.1393公顷(耕地0.1072公顷);撤销杨楼村拆旧区面积7.0398公顷、安置区面积1.6490公顷,安置区占用农用地0.4417公顷(耕地0.3207公顷)。
二、与上述实施方案有关的安置区用地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你区予以解决,确保安置区用地合法合规。
附件: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宝山街道郭家村、杨楼村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撤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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