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研究,现将《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招商引资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淄发〔2013〕1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淄发〔2013〕16号)、《淄博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淄政发〔2013〕30号)及《淄博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淄办发〔2013〕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要求,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头部生产要素”的观念,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招商环境,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我局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着“招大引强、加压鼓劲”的原则,2013、2014年度分别引进计划外来投资过亿元项目2个、计划外来投资过3000万元项目5个,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额分别为5500万元、3.3亿元。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属有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见附件2),未分配到招商引资任务的局属其他单位也要积极参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打造依法行政、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库建设。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深入挖掘具有一定优势、易于运作的招商资源,包装成高质量、可操作的投资项目,扩大招商引资项目源。
(二)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环境。在每年的城建计划中,优先考虑各类经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
(三)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境。凡是来我市投资设立建设类企业的,属于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事项,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再缩短三分之一的办理时间。
(四)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蕞大限度地缩减审批时限,做到当天的事当天办,能办的事及时办。提供无偿咨询服务,使客商进得来,留得住。
(五)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各种“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六)认真做好跟踪服务。对引进的项目实行挂牌跟踪服务,由局有关科室或相关单位抽调1—2名人员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跟踪服务。凡客商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都由跟踪服务人员认真负责办理,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到底”。
(一)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淄博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淄办发〔2013〕23号)的规定给予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没有分配招商引资任务的局属单位,引进符合条件项目的,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奖励政策。
(二)对引进3000万以下项目的个人,可跟踪服务半年;引进3000万—1亿元项目的个人,可跟踪服务一年;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的个人,可跟踪服务两年。跟踪服务期间,根据本人意愿,可脱离原工作岗位,其他待遇不变。
成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室科长、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头部责任人,同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全员参与、各尽其责的浓厚招商引资氛围。
附件: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表
组长:王树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尚明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孙振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
栾庆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科长
黄文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
姜晓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教科科长
徐立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可科科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尚明楼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振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表
计划外来投资过3000万元项目个数
计划外来投资过3000万元项目个数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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