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25号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25号
发布日期:2018-05-25 09:18:45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2-1号
等六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以北、柳园路以东、杏园路(学院东路)以西
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以北、柳园路以东、杏园路(学院东路)以西
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以南、规划支路以东、杏园路(学院东路)以西
淄博经济开发区规划支路以东、华光路以南、西十五路以西、规划次干路以北
淄博经济开发区杏园路(学院东路)以东、华光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规划次干路以北
淄博经济开发区华光路以北、杏园路(学院东路)以东、西十五路以西
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经市政府同意,并列入淄博市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市企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与0GB00006号、0GB00035号宗地统一出让,整体开发。参与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在当地投资建设金额超10亿元的普通高校或教育产业,并基于所属高校及教育产业建立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产业基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参与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经市政府同意,并列入淄博市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市企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与0GB00006号、0GB00034号宗地统一出让,整体开发。参与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在当地投资建设金额超10亿元的普通高校或教育产业,并基于所属高校及教育产业建立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产业基地。宗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参与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经市政府同意,并列入淄博市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市企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与0GB00034号、0GB00035号宗地统一出让,整体开发。参与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在当地投资建设金额超10亿元的普通高校或教育产业,并基于所属高校及教育产业建立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产业基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参与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宗地内南侧有东西走向输电线-1
需在规划区域建设经政府部门审核同意的建筑计容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大数据产业办公空间。
产业部分应由竞买人或其子公司负责整体招商、运营、管理。竞买人须在大数据小镇引入并建设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全国)研究中心,并提供4PS同意入驻的意向书。该宗地与6GB00001号、6GB00002号宗地统一出让,整体开发。
需在规划区域建设经政府部门审核同意的建筑计容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大数据产业办公空间。
产业部分应由竞买人或其子公司负责整体招商、运营、管理。竞买人须在大数据小镇引入并建设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全国)研究中心,并提供4PS同意入驻的意向书。该宗地与6GB00001号、6GB00003号宗地统一出让,整体开发。
需在规划区域建设经政府部门审核同意的建筑计容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大数据产业办公空间。
产业部分应由竞买人或其子公司负责整体招商、运营、管理。竞买人须在大数据小镇引入并建设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全国)研究中心,并提供4PS同意入驻的意向书。该宗地与6GB00003号、6GB00002号宗地统一出让,整体开发。该宗地内南侧有东西走向民用输电线,西侧有南北走向民用输电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同时,符合《宗地须说明事项》的要求。
出让在互联网上挂牌交易,即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
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1日
登录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于2018年5月22日0时至2018年6月11日16时3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
预付款。交纳保证金、预付款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2-1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3号宗地
保证金、预付款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1号宗地
保证金、预付款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2号宗地
保证金、预付款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5号宗地
保证金、预付款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2-1号宗地: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2-2号宗地: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1号宗地: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2号宗地: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5号宗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须知》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对宗地另行处置。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预付款及其利息,
、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蕞后更改为准。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委托的承办机构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咨询。
承办单位: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18号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CA数字证书的通告
受理机构: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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