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70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8GB00190[周村区2018(增量)--005号]、2GB00009[周村区2018(增量)—007号]、8GB00406[周村区2018(存量)--005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周村区广电西路以东、凤鸣小学以南、周村区广播电视局以北
周村区丝绸路以东、新309国道以南
周村区新建西路以北、涿河以东、北门街以西
18056(其中:批发零售用地13820㎡;文体娱乐用地4236㎡)
批发零售用地40年;文体娱乐用地50年
根据8GB00406[周村区2018(存量)--005号]宗地规划条件,规划用地面积2.0367公顷,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8056公顷,其中:商业用地(B1)1.3820公顷,广场用地(G3)0.4236公顷,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该宗地地上有一处建筑物(建筑面积126.4㎡)已补偿未拆除,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宗地内存放着部分建筑用回填土,由竞得人商淄博周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清运处理;该宗地外有部分文物及古建筑群,竞得人须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和文物保护的规定进行避让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原有数字证书需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升级),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5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须在2018年11月5日00时至2018年12月4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6时00分(因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8GB00190[周村区2018(增量)-005号]保证金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支行;
2GB00009[周村区2018(增量)-007号]保证金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支行;
8GB00406[周村区2018(存量)-005号]保证金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支行。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障资金足额缴入到淄博市周村区土地资金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周村支行;户名:淄博市周村区土地资金管理办公室;账号:081110;行号:5)后,凭竞得证明、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周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障金和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淄博市周村区土地资金管理办公室资金结算账户,利息原渠道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障资金抵作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淄博市周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人:张福源电话: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马飞电话: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鑫电话: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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