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0〕3022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8GB00015[淄川区2020(增量)-04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张博路复线以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北
其他说明事项:1、本宗地为“标准地”。项目的竣工、投产实行分阶段验收管理。建设项目竣工后,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指标进行复核验收。投产初始运行约定期限届满后,区工信部门牵头对土地产出(单位面积主营业收入)、土地税收(单位面积上缴税金)、能耗、环境等指标进行履约认定。一定期限内不开工建设或各类控制指标达不到要求,政府可按当时成交价格折算年限后收回土地。2、本宗地拟建设高端商用车项目,产业项目须符合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8GB00015号宗地出具“标准地”控制指标的函的回复》,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得超过1吨标准煤;3、本宗地环保控制指标详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对8GB00015号宗地出具“标准地”控制指标的意见》4、本宗地工信局出具控制指标:8GB00015号地块拟建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亩均税收应不低于30万元/亩。5、本宗地竞得人需签订淄川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建设协议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6、该宗地内有高压线穿过,竞得人需与原权利人协商解决。地下管线需由竞买人与淄川区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中心对接,如有管线须由竞得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原有数字证书需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升级),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受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20日00时至2020年12月19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中国银行淄博淄川支行营业部。因节假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关闭且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障资金缴入到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8GB00015[淄川区2020(增量)-044]号地块保障资金汇入齐商银行淄川支行(户名: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帐号:635行号:9)。保障资金缴纳后,凭竞得证明、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障资金和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障资金抵作成交价款。
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冰联系电话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联系人:阎孔孝联系电话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鑫联系电话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