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公告【2024】高新区0081号
依据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鲁0391执恢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24)鲁0391执恢4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将被执行人王光成名下坐落于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99号汇金大厦1号楼2层010201不动产【初始产权证号:鲁(2017)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779号、房屋编号:1776556、合同编号:20170920E3SS4BEJW9V8、预售证号:Y03-1000265】交付买受人淄博华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二、买受人淄博华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同时解除上述房产及土地的查封。三、公告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的要求。现公告证号为鲁(2017)淄博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77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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