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民西路66号十层部分面积招租
淄博人民西路66号十层部分面积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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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合新苑10号楼2单元1002室、储藏室34号
御合新苑10号楼1单元1001室、储藏室8号
御合新苑5号楼1单元1102室、储藏室14号
御合新苑4号楼1单元1002室、储藏室23号
御合新苑2号楼2单元1002室、储藏室36号
御合新苑2号楼1单元1002室、储藏室10号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A
本次拟出租房产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6号十层1001、1002、1003、1004、1006、1008房间,房屋建筑面积共250平方米。大厦为1998年投资启用的综合性办公楼,整栋大厦共15层,总建筑面积11037.63平方米。周边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目前处于租赁状态,新签租户2024年10月20日即可入驻,按照现状出租,出租用途为办公使用,不准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改造费用。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蕞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要求:出租标的首年租金为蕞终成交价(含税价)。租期3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与首年租金一致,保持不变,租赁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费用为三个月租金。
1、出租房产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6号十层1001、1002、1003、1004、1006、1008房间,房屋建筑面积共250平方米。 2、房屋目前处于在用状态,租赁合同于2024年10月19日到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出租标的首年租金为蕞终成交价(含税价)。租期3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与首年租金一致,保持不变,租赁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费用为三个月租金。 4、挂牌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当在第二、第三承租年开始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当年租金。 5、该房屋证载所有权人为齐鲁中泰物业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合同由齐鲁中泰物业有限公司签署。 6、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以及出租方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 7、此标的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转租、分租。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出租标的首年租金为蕞终成交价(含税价)。租期3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与首年租金一致,保持不变,租赁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费用为三个月租金。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央企业务中心(山东部)涉诉资产业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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