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淄自然转告字〔2021〕2号)
受淄博圣丰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转让桓国用(2003)第00174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说明事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1344万元,待宗地转让后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到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下载转让文件,按照转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须在2021年11月6日00时至2021年12月5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0时00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圣丰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转让人签订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户(户名: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011604;开户行: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7),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淄博圣丰工贸有限公司联系人:巩训方联系电话: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马飞、王晓旭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线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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