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已受益是否还能享受政策补偿?相关部门:不能“骑双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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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土地流转已受益,是否还能享受政策补偿?相关部门:不能“骑双头马”
近日,涪城区吴家镇五龙村村民向直播绵阳反映,2016年,绵中公路改扩建期间,项目业主单位租用涪城区吴家镇五龙村土地作为1号弃土场,并征占了其中的一口堰塘,导致周边土地耕种困难,却没有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补偿。
“以前这一片是栽秧子、种油菜蕞好的农田,现在堰塘没有了就只有撂荒。”涪城区吴家镇五龙村村民说。
然而,撂荒地块紧邻河沟。“河沟里的水要用机械提水,机子、柴油费用比较高。以前用堰塘水,直接开闸就可以自然灌溉,成本低。”村民讲,自从堰塘被渣土覆盖后,周边近30亩农田就失去了自然灌溉水源,造成土地耕种困难,进而撂荒。
现场,村民向记者出示了绵阳市涪城区交通建设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绵涪交指发〔2018〕1号文件,其中规定,对因工程建设导致的“耕种困难或无法耕种土地按1500元/亩一次性予以补偿。”
“本来政府也有这个文件,迟迟拖到现在都没兑现。”村民说。
然而,涪城区吴家镇城建办主任李华林表达了不同的意见:“这笔钱我认为不该给,不可能骑双头马。”
李华林介绍,当年五龙村与业主单位的租用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并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了土地租金。租期满后,该村又紧接着将土地流转,并收取了流转金,因此再要求补偿就不符合政策要求。
针对李华林的解释,记者向电涪城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了核实。的确,除非目前土地仍在老百姓手里耕种,且因工程建设导致水源缺乏影响收成,才能按政策予以补偿。
现场,就土地撂荒问题,五龙村党委书记杨国蓉进行了回应:“下一步,我们会对接承包方,把这一片土地好好利用起来。”
截止到记者发稿前,五龙村村委员会已督促土地承包方进行了翻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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