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20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y.zibo.)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须在2018年9月30日00时至2018年10月29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6时00分。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障资金缴入到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户名: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博山支行,帐号:005093,行号:3)后,凭竞得证明、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博山区中心路110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障资金和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障资金抵作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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