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83号)
竞得人整个地块建设内容须符合嘉亿国际项目总体规划设计,竞得人须与张店区政府签订嘉亿国际整体项目建设相关协议。
2.2018(增量)-张009和2018(增量)-张011两宗地: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张店区政府《关于嘉亿-爱琴海城市综合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预付保障资金的请示》和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
3.淄博市2018(存量)-博002:该宗地为渣土回填沟坡,经地质灾害性评估确定级别为二级。
4.淄博市2018(增量)-博004:本宗地为违法占地,已经淄国土罚字〔2014〕第6503号处罚决定书处罚并缴纳罚款64.54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原有数字证书需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升级),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竞买人须符合宗地须说明事项内容的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竞买人须提供宗地须说明事项中相关协议作为后置审查条件之一。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zyjy.zibo.)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须在2018年11月30日00时至2018年12月29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16时00分。保证金均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支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障资金和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划转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障资金抵作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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