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川自然矿示字〔2023〕1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于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1月3日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村石料厂
场所: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店村南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
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地理位置: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店村南
矿区面积:0.265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 325 米至 165米,出让资源量:653.5万吨。
竞得人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责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并足额提取缴存费用,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高效治理。
五、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该项目双方已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经成交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出让人处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七、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1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以公示发布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依次顺延) 异议方式:对本次项目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淄川区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与储量管理科。本公告在 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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