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政策新举措优化营商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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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政策新举措 优化营商为发展
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时代呼唤创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2年三季度环评工作创新举措不断。
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免优简”三种措施,实施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36类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管理,省去“受理公示、审查、拟审批公示”程序环节,至少为企业节约15天办理时限。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
制定印发《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实施方案》
建立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清单,持续跟踪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准确掌握项目基本信息和环评进展,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协助解决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服务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对重大投资项目逐一明确服务企业联络员,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载明对接联系人、服务措施等,提醒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主体责任,专人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工作,前置梳理项目难点,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审批服务到位。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深化审批改革创新,制定印发《淄博市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同一区县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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