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淄博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记者从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淄博市优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服务工作即将开始。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实际,自7月1日开始,将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应用能力考核,并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基本知识考试,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在一次考试中完成。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区域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已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将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
“为了给考试申请人提供考试便利条件,对于今年6月30日前,未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且需要参加补考的驾驶员,可以在7月31日前自愿选择按照原来的考试模式参加补考,也可以选择按照新的考试模式参加补考。”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驾驶员培训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7月1日后,报名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应当按照新的考试模式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现场核发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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