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张店区中埠镇铁冶村南的国有工业用地两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张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0日10时至2019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张店区中埠镇铁冶村南, 宗地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淄国用(2013)第A23445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淄博泰祚商贸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0年05月12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949.35平方米;宗地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淄国用(2013)第A23445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淄博泰祚商贸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0年05月12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904.65平方米(详情公告于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及评估报告)
起拍价:725.6872万元,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或整倍数)
1.因本案被执行人即标的物所有权人淄博泰祚商贸有限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拍卖通知无法送达,特此公告五日,以示送达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接受咨询(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致电)。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清户、车辆脱审等可能存在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6月7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7日16:00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可咨询法院承办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淄博市分行马尚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电话:(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法院咨询电线(于法官)淘宝技术咨询: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