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关于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31号房产及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一宗(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网址:
一、拍卖标的: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31号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房屋所有权证号:淄博市房权证淄博高新区字第03-1001429号,证载建筑面积:1845.2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淄国用(2006)第F00135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24247.3平方米(详情公告于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及评估报告)
因本案被执行人即标的物所有权人淄博政通超市有限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拍卖通知无法送达,特此公告五日,以示送达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19日止接受咨询(电线致电)。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清户、车辆脱审等可能存在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2月17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2月17日16:00前与本院联系。九、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余款请在
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可咨询法院承办人: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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